生育第二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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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22-12-19 23:41: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是拆迁户XXX,在这次拆迁中,我已根据上海市计划生育条例实施计策和动迁中,有关独生子女的政策规定,享受了独生子女待遇并获得了经济赔偿,为此,本人承诺,今后如再生育,自己保证退回在这次动迁中享受的一切独生子女待遇,包括已取得的一切经济补偿,承诺书自签后生效。签订的日期是06年9月,问题是现在生第二胎是否涉及到,是否退还多拿的一份人头费和安置房平均面积费,另外当初的协议不是由本人签名的,是代签的,承诺书是否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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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19 23:41:13 | 显示全部楼层
他人代签,没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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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19 23:41:13 | 显示全部楼层
他人代签,你可以不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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