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表姐有一非婚生儿子,小孩的父亲是台湾人,小孩1岁8个月了,是涟源户口,现办理小孩的户口去台湾,需要在涟源公证处公证六项:1小孩的出生医学证明.2户口登记证明.3预防接种证明.4我表姐的未婚证明.5扶养权的归属.6小孩姓从父姓.问题1:第1.2.3.4项的证明书都有办理好,请问直接拿这4个证明去涟源公证处公证,是否OK?还是需要其它什么资料?问题2:第5项抚养权的归属去公证需要提供什么资料?需要提供小孩父母亲笔签名的协议书吗?(扶养权归母亲)问题3:第6项,小孩姓随父亲,需要以书面文字的方式提供给公证处吗?如果需要,公证书的格式要怎样写?以上有6项需要去公证处办理的事情请求咨询,希望各位专业律师能提供全面的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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