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新专利法第二十五条第六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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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22-12-20 14:00: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09年10月1日实施了新专利法,其中第二十五条增设了一项:(6)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识别作用的设计。对此有两个问题:1、怎样解读?2、是否说明之前的专利法在这一点上存在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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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20 14:00:40 | 显示全部楼层
针对外观设计中只是起识别作用的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结合不授予专利。
法律不朔及既往修改之前申请的应当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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