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产权房转让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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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22-12-20 14:02: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贵律师您好,我家在06年初买一个部分产权的房子,我和房主签了书面的手写的买卖协议,这个房子是回迁楼当时并不清楚房底子是哪里的,房主带着我去房地产开发公司办理的房票子的更名,并且他交了房子公产的管理欠费。这期间房屋管理费一直是房地产开发公司下属的那个物业来收房管理费。后在2011年,房产局的人摧交房费,而且房主名字还是原房主名并没有更成我的名字,这期间我一直没交这房屋管理费,经我调查核实,房产局才是真正有权力更名的单位,也就是说这个房子底子是归房产局的,这个房产局和房地产开发公司交涉管理上有问题,所以感觉自己上当受骗。或是下一步我该如何处理啊?这个房子是不是有可能被房产收回啊或是还是房主的?。。。。。请相关律师及时回复,谢谢,急急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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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20 14:02:41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原房主对该房屋没有所有权,可以依据原购房协议主张对方返还欠款并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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