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违章建筑已罚款仍要强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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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22-12-20 14:05: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两层商铺外墙加建了两层(实际是接出来一部分),11年12月份完工,12年1月份区执法局以未经审批改变外立面造型(原来是圆弧形,改为方形)罚款2万元。现因有人举报,市执法局电话通知要求自行拆除,否则将强拆。请问:1、区执法局已处罚(罚款收据由市执法局出具),市执法局再处罚,是否违反“一事不再罚”原则?2、市执法局强拆须走哪些程序?如果房主在外地无法送达执法局能强拆吗?房主有哪些救济途径?3、行政强制法生效后,执法局直接强拆?还是须申请法院执行?违章建筑是行政强制法生效前已完工的对是否强拆有影响吗?4、加建的面积占原商铺面积百分之多少范围内可以不强拆?有这样的法律规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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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20 14:05:19 | 显示全部楼层
应当有处罚通知书,有异议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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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20 14:05:19 | 显示全部楼层
应当有处罚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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