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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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22-12-20 14:15: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请问下,我进了一个厂刚开始进去要做满半年才可以辞工,在里面做了两个月工资太低不想做了,每个月25号发工资,做这个月到下个月才发这个月的工资,我准备拿完这个月的工资就走了,所以这个月都是白做,今天我矿工了,主管说要扣我上个月的工资,他这样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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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20 14:15:17 | 显示全部楼层
工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发放,且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北京市是1260元,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你可以要求补发。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提成等全部费用。拖欠或扣发工资、改变工资发放形式都是违法行为,你可以要求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全额发放,并要求单位支付拖欠工资25%的经济补偿。超过合同约定工资发放日15天以上算拖欠。
单位有违法行为的情况下,你可以随时离职,不需要提前通知,单位应当为你办理离职手续,包括开具离职证明、办理户口和档案的迁转等。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应当在单位注册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仲裁。
劳动仲裁时效为1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
有问题请留言,赵律师不接受异地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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