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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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22-12-20 14:16: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22男,于2011年11月2日早上搭乘别人的二轮摩托车去做事,在吉安城南被一辆三轮摩托车逆向行驶迎面撞来,致使我头和腿受伤当送往吉安附属医院昏迷三天醒来,头有淤血腿髌骨膝盖等三处粉碎性骨折住院半月才进行脚手术,住院二月出院医药费6万有余院后伤残鉴定头腿个10级,对方以调解方式来解决,请问像我这样对方该赔多少我才不吃亏,调解完了以后我有什么不好是因此次事故而造成的对方应不应该负责任,我现在膝盖还不能弯如果不能弯是不是以后还要去做个伤残鉴定,我是农村户口做事100多一天那误工费算少了我吃亏有办法加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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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20 14:16:39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委托律师详细计算,以最大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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