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保护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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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22-12-20 14:50: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母亲去世父亲再婚,家里的房子是我父母16年前买的,房产证是我父亲的名字。现在我继母想要这套房子,我父亲希望他去世后房子顺利由我继承。他立了遗嘱,但是还没到公证处公证。我想询问,如果我父亲这份遗嘱公证后,是不是我继母再也不能继承房产了?即使她伪造别的遗嘱,这个方法到底是不是最万无一失的方法呢?公证后这房子是不是不可以再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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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20 14:50:43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这套房子原来是属于你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你母亲去世后,你对于房屋的四分之一的份额享有继承权,你父亲享有四分之三的份额。现在你父亲立了遗嘱,决定房子在其百年后有你继承(当然你继承的只是其中四分之三的份额,另外的四分之一本来就属于你),这份遗嘱是你父亲真实的意思表示,即使不做公证,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只要你把遗嘱保存好,你的权利就不会受到影响。即使遗嘱做了公证,仍然可以卖出的,因此,遗嘱只有被继承人死亡后才能发生法律效力的。所以建议你和父亲商量,现在最好趁父亲健在,把房屋过户到你的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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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20 14:50:43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办理遗嘱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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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20 14:50:43 | 显示全部楼层
最有效的办法是,在你父亲在世的时候,你父亲将房产赠与你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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