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编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式职工入住单位空闲住房,收取房租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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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22-12-20 15:10: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单位经费是财政全额包干,有非商用非办公用空闲住房20余间,建房经费为政府拨款。现住户多为在单位工作的单身未买房的、新参加工作的、大学生志愿者及“临时工”。现要分别按照5元/平方(15平方米以下)和8元/平方米(15及15平方米以上)的价格收取房租。另收取30元/月的水费和5元/月的电费。只有一算,每月房租在110-400之间。平均工资1500/月左右(地区:云南德宏)。本来,空闲的住房既不能作为商用房出租出去,又不能作为办公场所,没人住的话就是空闲着。为什么单位不考虑一下职工的福利,利用现有的条件力所能及地帮助本单位的困难职工解决一下万恶的住房问题呢?单位这样收取房租合法吗?合理吗?合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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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20 15:10:1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合理,可以向当地的政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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