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丈夫10岁时父母离异(大约1990年),后父亲再婚,我丈夫从小由其父亲和后母抚养.当时我丈夫和他亲身父母是拥有一套单位分配房(代号A),在父母离婚后,亲母把户口迁出户口只有我丈夫和其父亲.其父亲在与后母一起后另外买过套小房子(代号B,户口只有后母一人,至于房子的钱是谁出的这个到不是很清楚).后来后母就搬入A房与我的丈夫同住.在2005-06左右后母的亲生儿子由于其亲生父亲去世分配到了一套房(代号C),很巧合的是分的到房子就在A房同一新村内,由于这个关系也就走到一起.大约2007年后母的儿子贷款买了套100平方的房子(D).房子是由后母儿子卖了其C房(大约30W).我丈夫的父亲卖了祖传的一整套红木家具(由于急需用钱当时只卖了10W,其实根本不值10W).我丈夫还出了10W.一共50W首付.这套D房由后母和我丈夫的父亲和后母的儿子和儿媳共同居住.A房就留给我丈夫居住.2010年由于B房要动迁,后母把其儿子户口和其孙女户口迁入,最后分得2套动迁房(是否还有另外的动迁费用不得而知).2011年底我丈夫征得其父亲同意把A房的产权直接买下,只有我丈夫一人的名字.前不久.我丈夫的父亲查出肺癌晚期时日不多,想请问如果其去世后是否还能有财产可以继承?其父亲祖传的红木家具和我丈夫赞助的10万买D房的部分应该如何处理?另外现在D房和B房拆迁所得的2套房子是否还有其父亲的部分,是否可以继承(如果3套房子都已经写了后母儿子的名字)?(重点强调,在其父亲搬去D房后的所有收入都用于后母及其儿子儿媳的生活以及D房的还贷,我与丈夫结婚时只收到1W的礼金,平时也没有任何财产资助.目前状态父亲去世只能得到a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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