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后公司不续签,有关赔偿及加班费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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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4 | 2022-12-20 15:55: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人06年6月入职,12年8月合同期满公司不续签。1.我赔偿金能从入职年份算起吗?2.合同注明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7:00-19:00综合工资2400元/元(含此期间加班费),延长/提前加班另计。周六.周日节假日上班另计加班费(合同还注明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但加班费是按照最低工资结算的.我的加班费能否按照2400元为基数计算,7:00-19:00的三小时加班时间能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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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20 15:55:24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直接联系律师帮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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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20 15:55:24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合同对加班基数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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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20 15:55:24 | 显示全部楼层
8年1月1号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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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20 15:55:24 | 显示全部楼层
1、可以从入职年份开始算起;
2、可以按照2400元的基数来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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