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弟该如何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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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22-12-20 15:56: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律师您好!2011年春节,我弟弟经媒人介绍和弟媳订婚(并给了女方家一半礼金11000元)。然后两人去外地打工并同居。2011年5月,弟媳怀孕后通知女方家,女方家大怒,觉得破坏门风。2011年国庆节,弟弟举办了婚礼。在举办婚礼前,女方家以怀孕的事找各种理由追加彩礼钱,原本谈定的22000元的彩礼钱,最后追加到了27500元。结婚后,女方家隔三差五的以关心女儿的名义从我弟弟家里几乎是翻箱倒柜的搜罗钱财带回家(口口声声说是替女儿保管钱财)。2012年春节后不久,弟媳分娩,但孩子夭折。(弟媳先天状况是:有点傻,有时听人说话一下就懂,但大多数情况下好像是不懂,又好象是懂了但不愿意和人说话,也不愿意行动。医院方称弟媳在进产房之前挺配合医生,但进了产房因不会用力加上疼痛而拳打脚踢医生,导致生孩子时间过长,孩子因缺氧抢救无效死亡。)女方家找了一个地痞无赖和院方协调,医院赔偿了22000元钱。但女方家拿走了这笔钱,刚拿到这笔钱时还同意钱是弟弟和弟媳的,后又找各种理由和我弟家生气闹事,说钱是弟媳的,没有我弟弟的一分一厘,总之钱就是要女方家控制。女方家因生气直接把弟媳从医院接到他家坐月子,因我们这里习俗是如果去女方家坐月子的话,女方会觉得很没面子。我弟弟和家人多次去女方家劝说,让弟媳回家坐月子,女方家均把我们赶出家门,说与我弟弟婚事要散,后女方家又到我弟家去闹事要拿回嫁妆(嫁妆仅是9个被子和几个床单而已),我们报了警,后女方家无果而回。现媒人传话过来说女方家又要重新给弟媳介绍对象并扬言要再次去我弟家拉回嫁妆。在整个过程中,我们觉得无论在感情和财物上都被愚弄、被伤害、被欺骗,请问律师我弟弟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补充一下:我弟弟先天聋哑但很聪明,今年34岁。弟媳有点傻,有时懂人的意思又好像不懂,干什么或不干什么全凭自己意愿。今年20岁,但到2012年7月份才够法定结婚年龄的20周岁(所以举办婚礼时没领结婚证),和我弟弟平时关系也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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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20 15:56:49 | 显示全部楼层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他们没有办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从法律上来说,他们根本就没结婚,当然也就不存在离婚的问题,属非法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自动分开就可以;因此你无权起诉离婚。
2,《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3,彩礼返还额度应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综合考虑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长短、给付方的经济状况以及过错责任等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全部或部分返还。宴请费用未实际取得不能返还。恋爱期间为表达感情而馈赠对方的小额财物,属赠与关系,不在彩礼之列,不得请求返还。小额的认定可根据当地的经济状况、当事人的经济能力等条件综合判断。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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