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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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22-12-20 16:20: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你好!是这样的,我老婆于2012年9月22日因发高烧到深圳龙岗龙东社康中心看病,其间有打针和开药给吃,当天吃了一餐药后大量出汗,23号吃了一天药,也是大量出汗,24号上午9点多也吃了早餐和药,然后就回房休息,当我12点半左右回家时发现我老婆倒在地下,已经休克,没有反应了。然后我马上打120,120没有赶过来,是自己叫车送龙岗中心医院抢救,医院抢救了半个小时后抢救无效死亡。这情况属于医疗事故吗?还有就是死亡证明说是死在家中或是赶路途中,为什么当时还抢救。现已经叫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做了法医鉴定,结果还没有出来。尸体也已经火化。听朋友说这情况,鉴定中和医院是一伙的,这种鉴定基本没有意义,是不是这样的。我现在还能做什么呢,才是对我有利的,现在我有一个8岁的儿子和一个才40多天的女儿要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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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20 16:20:01 | 显示全部楼层
待检验结果确定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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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20 16:20:01 | 显示全部楼层
——等待结果确定死因再作定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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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20 16:20:01 | 显示全部楼层
鉴定中心是独立于医院的,医院会和医院是一伙的。
我专打医疗侵权案件,需要帮助可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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