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传播淫秽物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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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4 | 2022-12-20 17:14: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我因涉嫌色界论坛传播色情淫秽物品罪被江苏建湖县公安局立案侦查。2、本次案件共抓获色界论坛管理人员26人(部分人员未抓获)。论坛管理人员职务从高到低分为8级:站长、主管、副主管、超级版主、首版、责版、版主和九天神捕。其中,站长、主管未抓获;其他级别管理员未全部抓获。我是九天神捕,是最低级别。本次共抓捕了九天神捕10人。3、2012年5月,通过百度找到了色界论坛网址,用tietus帐号登陆,身份为普通会员。色界论坛主要分三块:影界、图界、文界。4、2012年6月,看到论坛有招聘管理员的帖子,出于对论坛管理的好奇,我向论坛管理员咨询应聘条件,论坛管理员答复:会员都可应聘,论坛会对应聘者培训。于是我提出应聘“九天神捕”(神捕负责查水,即对不符合论坛要求的回复进行编辑和扣分处罚),“兄弟连”(论坛管理员ID)培训了我10天。7月1日,管理员给我分配了管理权限,让我负责图界里面8个子板块的查水,但我实际查水的子板块只有2个,其余6个根本没有管过。5、2012年8月17日建湖县警察到住所对我进行了刑事拘留,拘留后我如实、清楚、完整的交待了所有事情。警方认定我管理的2个子板块有黄色图片1060张(实际数量我不清楚,没统计过,而且不是所有帖子我都查过水)。我从未上传过任何色情资料。也没有让引导别人点击过黄色帖子。6、2012年9月22日,我未被逮捕,取保候审。7、2012年11月23日,建湖检察院进行诉前谈话。8、本人遵纪守法,此前从未有过任何不良记录和前科,本次系初犯。9、我无利益所得,不是以牟利为目的。鉴于上述情况,我是否触犯了传播淫秽物品罪?情节严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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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20 17:14:56 | 显示全部楼层
刑事辩护专家路律师:本人作为刑事辩护方面的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有足够的能力和技巧为其提出无罪、罪轻、缓刑、取保候审或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辩护意见,建议及时委托辩护人,会见当事人,了解案情提供法律帮助,阅读案卷,调取有利证据,查清案情,可与我联系,助您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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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20 17:14:56 | 显示全部楼层
具体需要根据案情确定,建议你委托律师,律师可以根据卷中口供各被告人的供述,确认你在案件中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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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20 17:14:56 | 显示全部楼层
具体要分析你的供述及其他同案犯罪嫌疑人的供述等证据材料;当然相对而言,你的行为是比较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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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20 17:14:56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委托律师操作,我处理过数起这方面的案件,需要帮助可以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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