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份我机动车与自行车发生轻微刮蹭,骑自行车的一个72岁的老太太,老太太倒地.机动车与自行车都没事儿.然后带着老太太去报警了,然后去医院检查,当天检查结果为脊柱两个关节压缩性骨折,需回家卧床静养.就这样取药然后去看望她很多次.22号去给老太太拍核磁共振复查,结果一个关节好了,还有一个关节由于她老起来不躺着没有长好,需要再卧床一个月,但是医生说不需要绝对卧床了,一个月后拍个普通片子看看就行了.然后我给她开药取药.大夫说这是最轻微的骨折,只是岁数大了,还有恢复期他们不注意.我只有交强险,截止到22号花费9100多,去人保咨询,说医药费中有自费部分,是医药费清单里的增负项,增负为100%,就是这个医药费要完全自费.增负10%,也就是医药费自费部分为10%.我算了一下9100多,自费部分有2330多.但是很多人说只要起诉保险公司,他们是全都得赔的,说是起诉就要走国家保险的规定,不走人保的小规定了.还有就是他们家女儿婉转的提出了要一万五的营养费.我觉得太高了...而且真给不了他们一万五.23号有好心的律师给我回访说让我去律师事务所,然后可以给我做一个免费的细致一点的法律咨询,来完善的处理这件事情.但是出差了几天...律师的电话我给弄丢了...希望您看到了这个能联系一下我...感激不尽...如果走诉讼程序能把我的总损失降低,我就想走诉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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