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案件,已收到传票,管辖权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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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22-12-20 17:23: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人对此向越秀区劳动局投诉。广州越秀区劳动仲裁委员会已裁定了仲裁结果,但对方公司不服,在梅州人民法院起诉我。请问这样情况,梅州人民法院是否有这个管辖权?如何要求梅州人民法院驳回或移交广州越秀人民法院.急!请问下各位大律师,对方公司在广州越秀区设立办事处(在广州并无注册),在没接到公司撤回梅县总部通知文件的情况下,撤销广州办事处。对方公司不服,已经在梅县人民法院起诉了,现在梅县人民法院已经把传票给我了,那我应该怎么做!我也问过些有关法律的朋友,说是管辖权异议。那我把管辖权异议申请书直接寄过去梅县人民法院行吗?要怎么做才可以把这个起诉驳回或移交到广州当地法院!本人需要到梅县人民法院去一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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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20 17:23:29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在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单位所在地管辖
你对管辖有异议当然可以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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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20 17:23:29 | 显示全部楼层
无需亲自去一趟,写好管辖权异议书,打电话给梅州经办法官,直接寄给他,寄完后再电话确认他收到,用EMS寄,保留快递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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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20 17:23:29 | 显示全部楼层
要在十五天之内快递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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