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解除与未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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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9 | 2022-12-20 17:56: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希望各位帮帮忙,打搅各位了。事情是这样的。我在一家企业上班。2010年6月进的这家企业。从2010年6月-12月公司没有给我签订任何的合同,每个月给我发1500的工资。直到2011年1月才给我签订了合同。合同期为1年。现在一年满了,企业解除了合同。请问一下我能申请2010年6月-12月的双倍工资吗?企业单方面解除合同能不能申请赔偿。而且企业每个月给我交的保险金额都不对。我们这里有4个人都面临这样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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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20 17:56:28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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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20 17:56:28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
1;建议协商解决,如果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2;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条,工资卡、考勤记录、工作证、工作往来信息、同事证明、录音等可以证明你存在劳动关系证据,要求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
3;可以要求单位支付拖欠或克扣的工资及其拖欠或克扣工资额25%经济补偿金;
4;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或辞退的经济补偿金;
5;单位行为属于违法,可以要求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
6;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7;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8;可以到劳动稽查部门投诉,要求补缴社保或相应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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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20 17:56:28 | 显示全部楼层
你2010年双倍工资诉讼时效已经过了,你可以要求企业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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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20 17:56:28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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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20 17:56:28 | 显示全部楼层
时效存在问题,维权成功的可能性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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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20 17:56:28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申请仲裁要求双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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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20 17:56:28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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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20 17:56:28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你已经无权申请2010年6月至12月的双倍工资了,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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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20 17:56:28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010年6月至12月的双倍工资已过时效,不能主张了。
社保没有缴纳齐全的,可以要求补交。
协商处理不了的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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