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解除前我可以要求单位给予我同工同酬待遇吗?问题比较复杂 详细内容如下

[复制链接]
查看11 | 回复3 | 2022-12-20 18:02: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的劳动合同2012年7月31日到期后仍继续工作只在8月签订了合同续签意向书,未签合同,9月病休,后因身体状况和家庭原因10月我提出正式的解除劳动合同申请,单位受理后12月20日才批下来,9-12月的每月10号单位都继续发放每月岗位工资包含社保,但年底对我的全年考核无收入发放,单位说解除劳动合同人员可以按规定不考核,我们是按季度滚动考核绩效,我截至8月只收到1-3和1-6的考核,未收到1-9和1-12的绩效考核收入,请问我是否应该按劳动法规定享受同工同酬待遇,讨要这2笔钱?单位说对我不考核是否合法?未签定劳动合同的工作时间是否应该索取当月的双倍收入?续签劳动合同意向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与劳动合同的关系?谢谢请尽量详细解答!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22-12-20 18:02:04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你可以要求离职前的考核,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22-12-20 18:02:04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22-12-20 18:02:04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考核应当是考核你正式离职前的。
续签意向书不等同劳动合同,你有权要求单位支付合同到期后没有签订合同的双倍工资。
建议你与单位协商处理,协商处理不了的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主题

0

回帖

4882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8824836
热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