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试用期加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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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7 | 2022-12-20 18:41: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首先,要澄清一下,我们之前已经说的是实习,而非试用,不存在入职的概念,只有入职的员工才有购买社保的义务;其次,我们上海分部并非实体单位。不知你为何会有单位需要购买社保的误解。我们之间并无劳动合同。」以上是在我离职后要求补缴社保老板给我的答复,我2012.10月入职,2013.2月离职,公司在广州,但我是在上海办公。也从未签署过任何合同。老板也不承认是试用,而说是实习。我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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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20 18:41:04 | 显示全部楼层
你所叙述的情况属于异地经营(办公),本身就是不合工商管理法的。但是工商部门允许有一定的期限允许招募人员进行上海公司或办事处的筹建工作。从合法的角度做的话,应当是广州公司与你们签订劳动合约,等上海公司的营业执照办下来后再重新签约。你现在的情况也可以主张你的权益,但是代价太高,因为上海没有法律主体,你只能去广州申请劳动仲裁。上海的劳动监察部门也无能为力的,除非该单位还在上海“经营”,那么你可以实名投诉协助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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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20 18:41:04 | 显示全部楼层
委托律师依法维权,另外,可主张未签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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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20 18:41:04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你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补交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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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20 18:41:04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和律师详谈,带上相关资料分析后判断如何处理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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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20 18:41:0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问题不是你老板单独解释就有效的。可以提出仲裁要求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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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20 18:41:04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如果你还未毕业,则你是在实习,无需缴纳保险。如果,你已经毕业,不存在实习的概念。单位应该缴纳保险。你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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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20 18:41:04 | 显示全部楼层
劳动监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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