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联合消费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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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22-12-20 18:59: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地址:广西南宁市友爱人民路口澳门街尽头的一家休闲吧。诈骗人员:诱饵;年轻女子,店长和服务员都是年轻男子,大概有十来人左右。诈骗类型:主要是诈骗单身老实男士。诈骗途径:通过网络添加聊天好友,以各种理由获得对方联系方式,然后约定指定的地点(休闲吧)见面进行消费诈骗。但是诈骗人员不留给任何的证据或消费凭证,消费都在几百到几千不等。请问这种诈骗能否立案调查?需要提供什么证据?只有QQ号码(1520574800)和联系的手机号码{18775310830、18275739665}。如果这种事情没有人管,那这个社会真的很不安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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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20 18:59:49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收集相关证件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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