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8月份我借用朋友信用卡一张额度为1W5,消费,后因为自己的公司倒闭出现资金紧张,有大概三个月左右没有对他那张卡片进行最低还款,之后每月交给他本人1000元现金,用于信用卡还款,但是在今年过年2月份我因为有点资金紧张,当月没有按时给他现金,后3月4日他联系我说银行要求立刻归还最低不得超过4000元,于3月7日又再次说银行要求10日钱必须全额还清,我便问还有多少他说11500元,但是我清楚记得我已经还款6000元,为何还会有这么多请问一下律师:第一:我该通过何种渠道去查询到他每月的还款记录,但是又不想正面说开这个事情,怕他觉得我不信任他.第二:目前银行要求我10日前必须还清,但是我不具备这个还款能力,已经百分之百肯定,我最大能力只能做到每月1500左右按时还款,并且愿意承担因此导致的滞纳,利息等金额,请问银行方面可以通融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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