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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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22-12-20 19:38: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父亲房产,在拆迁过程中,父亲在场达成协议,家主房与房前无照房及无照房下购买的土地一同拆迁,与拆迁部门达成协议补偿,并由女儿进行代理签署,事后拆迁部门反悔,在父亲不知情的情况下,又同女儿签署第二份协议,但比第一次补偿少了,事过二年,父亲对此事不满,请问最后这份协议能否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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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20 19:38:08 | 显示全部楼层
1、第二份协议若你父亲不予追认,则属于无效合同,应当以第一份为准;
2、若拆迁办不按第一份协议执行,你父亲可以起诉要求确认第一份协议有效,第二份协议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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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20 19:38:08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可以主张协议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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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20 19:38:08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次协议是对第一协议的变更,很难主张合同无效,除非有相反证据能够推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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