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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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22-12-20 19:54: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你好!我们生产小队有20亩地,在2001年村委会在村民不知情的情况下,以每亩地五元价格承包给了外地人,租期50年,承包合同甲方是村委会,签字是村主任签的,请问这份合同有效吗?在村民不知情的情况下村主任有权利代表村民签字吗?可是现在这块地承包商又卖给了开发商,开发商正在在这个地方建商品楼,像这种情况请问律师我们老百姓该怎么做?我们能不能要回我们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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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20 19:54:51 | 显示全部楼层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四条 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
  (一)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员及补贴标准;
  (二)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
  (三)本村公益事业的兴办和筹资筹劳方案及建设承包方案;
  (四)土地承包经营方案;
  (五)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
  (六)宅基地的使用方案;
  (七)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
  (八)以借贷、租赁或者其他方式处分村集体财产;
  (九)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
  村民会议可以授权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前款规定的事项。
  法律对讨论决定村集体经济组织财产和成员权益的事项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根据该条的规定,村委会将集体土地承包外地人,应当经过村民会议通过,这种情况,建议你们到政府相关部门反映情况。由政府部门解决。
另;
我的补充: 2013-05-28 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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