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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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6 | 2022-12-20 19:59: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4月份委托一个朋友把我位于东西湖一套商品房卖掉,并办理了委托公证,是全权委托(代签合同,办理过户,办理贷款,代收房款)。他和买家自行商量,把60万的房子按照35万签的合同,我根本不知道价格的事,在公证书上也没有写交易价,也没有协议书之类的,他们就钻了空挡。直到5月份去房产局查才知道合同价格,而且是一次性付清的,买家也在4/28买家拿到自己名字的产证,更离奇的是我到现在分文未收到,打电话给我朋友说买家没有给他钱,要等买家去银行办理消费抵押贷款后再给我钱。买家现在因为信用问题无法贷款,而且这个合同价格我是不承认的,是否能向法院上诉,撤销合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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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20 19:59:46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可以起诉宣告该合同因为损害你的利益无效
属于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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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20 19:59:46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起诉对方支付房款,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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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20 19:59:46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起诉,代理人与购房者串通侵害你的利益,可以行使撤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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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20 19:59:46 | 显示全部楼层
他俩恶意串通的,可起诉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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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20 19:59:46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对方恶意串通的,可以起诉合同无效,对方以明显低价购买房屋,不得主张善意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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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20 19:59:46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己办证,执行周期长,可起诉二人支付房款,并查封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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