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能帮助大学毕业生维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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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22-12-20 20:11: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们去年7月底大学毕业被招聘进入山东某公司筹建单位供职,该单位隶属集团属于民企。公司称8月份开始算实习期(但是报到证一直被拖到10月份截止日才在集团公司报道),8月中旬派遣同批职工外公司实习,实习中公司拿出培训协议,协议指出这次培训产生费用5200元,协议签章为**公司筹建处。10月底我们要求签署劳动合同,公司以未注册为由,要求我们等待,但直到1月30日才与我们签署了劳务合同。其中试用期项目公司称当时公司没有注册,不要我们随意填写,同样关于劳动报酬条款也以此同等理由留白。但是公司从未解释11月、12月、1月的空白期工资核算是否应该按照双倍计算。同时,从9月份开始我们每周的工作时间一直是6天(48小时),而并非合同规定的40小时,如果第6天请假休息,将按正常工资结算扣除当日所有工资,也就是这48小时全部纳入正常考勤。给予我们的月工资为2000元(实习期1800),日工资核算到80元左右。而且,我们在工作中产生的所有的加班费只有可怜的40元,我们签署合同时回应称公司筹建未盈利时期,所有薪资都是这样结算。在公司盈利后会给予补偿。由于刚刚参加工作法律知识淡薄,没有过多追究。五险一金也称公司步入正轨再补足,实际上据我了解公司于去年12月份已经注册成立。今年6月中旬我以考研为由提交辞呈。公司批复后,以扣除培训费用为由扣发6月份工资,以及失业保险费用。而我索要11月、12月、1月的双倍工资时,公司最初以事后会补足但是我们提前离职拒绝补偿,随后又以公司当时未注册为由,所有注册前有关劳动合同法的一切解释都无效,我们质问是否培训协议是否也无效时,公司声称协议是有效的,若再有疑问让我们去提交劳动仲裁。我们对此非常困惑,大学生这个弱势群体怎么样通过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我想问问大家,公司的解释到底在哪里产生了矛盾我们到最后能通过维权取得哪些利益公司在哪些方面触犯了劳动法谢谢大家了,急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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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20 20:11:17 | 显示全部楼层
与律师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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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20 20:11:17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没有实际赔偿,就不需要赔偿的,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随时可以离职的。。。
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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