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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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22-12-20 20:31: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小A现在33岁,其父母在其祖母在世祖父去世后继承了其祖父的房产,房产所在地为山东省。由于举家搬到河北省唐山市后,小A的父母将在山东省的房产变卖,在河北唐山首付一套房产,其房产登记姓名为小A。当时房子首付款为20万,小A父母出资10万,小A出资10万及装修款。从2009年房子购买开始一直由小A还贷款至今。2012年小A的母亲患病去世,其祖母也相继去世。如今其父亲另娶妻子,由于家庭矛盾,其父亲索要首付款10万。我想咨询几个问题:1、小A其父亲是否有权力索要当初出资的全部-10万元?2、在没有对出资做公证的情况下,小A是否必须归还其父母出资部分?3、如果房子卖掉,其父亲是否有权利索要房子增值部分?4、由于其祖母、母亲去世,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小A有没有权利继承其祖母及其母亲所占出资份额的一部分?谢谢各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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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20 20:31:18 | 显示全部楼层
1、没有权利索要全部,因有一部分是小A母亲的,而其母已经去世,他也有权继承他遗产的遗产。
2、没有证据证明是赠与的,他父亲有权要回他的出资并依法继承他母亲的出资。
3、没有增值。
4、有权继承他母亲遗产,无权继承他奶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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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20 20:31:18 | 显示全部楼层
该不动产登记于小A名下,因此小A为该不动产所有权人,不动产的增值部分归小A所有,其父无权索取。
小A之父如要主张其出资份额,需对此进行举证以证明其出资行为。
在法定继承中,第一顺位继承人为父母,子女,配偶。
如仍有疑问,欢迎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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