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小男孩未满18周岁,跑到隔壁邻居一位35岁以上的妇女家,邻居家无人在,回来之后看到小孩在自己家里弄东西,却说小孩子偷窃,更可恶的是还说小孩要强奸她,还报警,后面小孩被警察带去问话,却把一个未满18周岁的小孩记录公安网,记录有前科,而当时小孩家人跑去跟那位妇女道歉,说小孩不懂事别在意,别计较可以行吗?可妇女却回答不行,妇女还说我只要花些钱我就要让你家小孩以后没有好日子过.这话说明什么?说明妇女买通警察来定小孩子的罪嘛?试问这样做行吗?到现在小孩家人才发现小孩被记录公安网档案,这个小孩子就从此刻悔掉了吗?我想诶能够法律讲坛告诉我们这样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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