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不与我签合同,要我与劳务派遣公司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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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4 | 2022-12-20 20:40: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2006年到一国企单位工作,没有编制,但工资待遇与有编制员工基本相同,没有住房公积金,与单位签订了2次合同工共6年,合同于2012年底到期,至今没有续签,今天告诉我,要我与劳务派遣公司签合同,工资待遇有可能还会减少,请问单位这样做是否合理,如果我不想与劳务派遣公司签合同,是否会得到补偿,能得到多少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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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20 20:40:51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权拒绝并不续签合同,要求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本人一个月的工资。补偿年限自08年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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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20 20:40:51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单位做法不合法。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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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20 20:40:51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单位的做法明显不合理的,您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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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20 20:40:51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合同到期后单位没有和您续签,您仍在该单位工作说明您和单位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单位是否给您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如果没有缴纳保险或者存在少缴漏缴欠缴问题,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结合您在单位的工作年限,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另外,您还可以主张未签书面合同的双倍工资。如需法律帮助,可以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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