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发半个月后对方才提出去医院,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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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0 | 2022-12-20 20:49: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于半个月前与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交警判我全责。对方当时不肯去医院,半个月后又找到交通队说腰疼,我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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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20 20:49:18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协商处理,或者由对方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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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20 20:49:18 | 显示全部楼层
协商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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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20 20:49:18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如果对方能够证明腰疼与交通事故有关,应该进行理赔。建议将具体情况致电律师说明,早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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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20 20:49:18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交通事故具体看交管部门的事故认定,划分责任,依据责任经行赔偿,如果对事故认定书不服,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具体赔偿标准如下(未包括伤残赔偿项目):(1)医药费。
医药费是根据医院诊断证明、正规医疗发票确定数额。包括你为治疗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整形整容费和后续治疗等费用;(2)营养费。
营养费是按照医生开具的营养需求诊断证明和相关费用支出证明确定数额。是指为辅助治疗身体疾病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的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
(3)误工费、护理费。
误工费、护理费是根据受害人或护理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的平均工资计算。主张误工费时出示收入证明即可。
(4)交通食宿费。
交通费根据你和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陪护或者转院治疗等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计算;住宿费根据你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应以实际支出和费用或当地实际生活水平计算;
(5)伤残赔偿金。
伤残赔偿金是根据法医鉴定确定的伤残等级、受害人户籍地或实际居住地生活支出或收入标准为基础计算。按照当地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6)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7)财产损失。
财产损失是根据你遭受的实际财产损失为限的,包括物品的维修费、贬损费等,以受损物品的实际价值为限。应当提供购买物品的发票、合同、收据等来证明受损物品的价值,如果无法确定价值的,可以申请鉴定,根据鉴定结论确定。
我的补充: 2013-08-21 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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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20 20:49:18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这需要证明腰疼与交通事故有关,你让对方证明存在关系就行,如果证明不了那你就不用赔付。
您可以给我打电话,方便我进一步了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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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20 20:49:18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你让对方证明他的腰疼是由这次交通事故引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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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20 20:49:18 | 显示全部楼层
要求对方举证两者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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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20 20:49:18 | 显示全部楼层
要看是否与本次事故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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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20 20:49:18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如果是由于该次事故引起的话你需要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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