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意外死亡 他的债务是否应有他家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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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22-12-20 21:05: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09年 叔叔向我妈妈分两次借款, 总金额为40000元. 2010年叔叔才写借条金额为30000元 剩下10000说过一段时间就还 至今为止也没还.他答应等我们建房子时一定还 2013年我家开始建房 叔叔也答应还钱 可是他发生意外死亡.他在县城有房产 现在他的家人不承认有借款 请问:当时是我和叔叔一起去的银行取钱 银行的工作人员能做为证人吗?追款时也有向村里的队长 和书记反应 希望他们能调节,现在是否能做为证人?这官司能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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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20 21:05:31 | 显示全部楼层
立即收集证据,起诉你叔叔的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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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20 21:05:31 | 显示全部楼层
可起诉其遗产继承人,在遗产范围内要求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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