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T.简单点说,兄弟俩.老大和老二分别都有4个单位(干)的房子,老大的房子因为修告诉公路有2个单位被征用了,就拆迁了.问题来了,剩余2个单位留在老家,老大和老二一起一人出了一半资金做了个房子,为老父母居住所用,请问这个产权是怎么划分?老二要求和老大享受一人一半的赔偿;注释:正好拆迁的又拆到老二的房子那个地方了.老二的4个单位也被拆迁占用了.就是一起这6个单位(8-2=6)被拆迁,老二他们要求赔偿5个单位,给老大一个单位的赔偿,请问怎样才能维护老大的权益?还有以前被老大被征用的地基上,被老二强行做了个小房子.现在也被压了,这个是无主之房?归老二所有,还是归老大所有,还是都不归,怎么样才能让他交回国家政府手里,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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