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内辞职,老板不给走,要在上班一个月才给走,可以要求双倍工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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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22-12-20 21:12: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律师,您好!我8月15上班,9月15辞职。老板说,我都辞职了不可能在和我签合同了的。我想问我8月15上班~9月15辞职算不算在试用期内辞职?试用期内辞职是不是提前3天就可以走人?可是现在老板不给我走,要我做满一个月,即做到10月15。(违背我的意思,具有变相强迫性的让我在上班一个月,我是不情愿的,但是还有一个多月的工资在他那里,所以我就没敢说走就走)他这样做违反劳动法吗?我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我双倍工资吗?我还能得到什么补偿?理由是什么呢?另,用人单位有罚款制度,可罚钱后没有开罚单,没有收据,没有工资条,只是有一张集体员工的工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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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20 21:12:39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到劳动监察大队去投诉。劳动监察大队收到举报、投诉后进行调查和现场检查,会做出处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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