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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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22-12-20 21:15: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想咨询下面的问题:我从1999年10月至2010年5月在陕西省农业发展银行延安分行洛川支行以职工子弟的身份从事司机一职的临时工工作。在辞职后根据相关法律我可以得到哪些经济补偿。(注:我在原单位上班时交纳了养老保险,其中部分自己交其余单位配套,但当上星期我续交养老保险需转出原来已交的部分时才知道原单位并未给我配套其余资金,现在要转出养老保险需要自己补交本该原单位配套的那部分才行。我不知道该怎么做,朋友告诉我像我这种情况不但原单位要给我补养老保险而且还要有相关的经济补偿。)我不知道该怎么做如何着手,想咨询一下,希望得到专业人士的援助和支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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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20 21:15:46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主动离职的,用人单位没有法定的补偿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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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20 21:15:46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只有一年。现在已超过申请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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