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第四十九条的具体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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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4 | 2022-12-20 21:18: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乡里人因为和乡领导关于修路的事发生纠纷,领导摔了杯子,另一个人摔了一个价值89元的键盘,请问这构成四十九条的损害公共财产的罪名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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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20 21:18:1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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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20 21:18:14 | 显示全部楼层
涉嫌故意毁坏公共财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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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20 21:18:14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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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20 21:18:14 | 显示全部楼层
视情况而定。
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严重的可能涉嫌冲击国家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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