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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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4 | 2022-12-20 21:38: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人在一家公司从事业务跟单和送货工作,在10月13日中午为公司发货,回来的途中,在公司门口十字路口与一辆电动自行车追尾相撞,报警后,报了保险,对方去医院检查,没什么事情只是皮外伤,在家休养半个月,在交警队处理好后,保险公司也理赔了但不是百分百的损失了几百块钱损失的部分公司说叫我自己承担,请问这样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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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20 21:38:2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合理,可以要求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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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20 21:38:20 | 显示全部楼层
属于工伤,报警,及时申报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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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20 21:38:2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合理,可以要求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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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20 21:38:20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不合理的,可以要求公司承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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