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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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22-12-20 21:50: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是内蒙古赤峰市的因村里发展养殖业给我批下来一块地签的就是协议书,使用期10年,注明如国家重点工程和元露天矿占地,附着物补偿费归乙方所有。我想问一下律师,如果我在这块地上盖房子,建养殖场(当然不可能有房产证的)在使用期内元露天矿占地了是按房屋或养殖场补偿呢还是按临建补偿如果按临时建筑补偿我有什么方法可以让征地方面按照养殖场给补偿呢我要办理养殖类证件吗对征地有什么好处望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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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20 21:50:05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了保障你的合法权益,正规的做法应当是与村委会签订合法的使用合同书,办理养殖方面的执照,在两个手续齐全后,你可以在你使用的土地上建养殖场以及办公房无须登记即可。因为,根据法律规定,养猪场及其为养殖业盖的办公室,为农业设施建设,不用登记,拆迁的时候,你可以得到停产停业损失,以及地上物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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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20 21:50:05 | 显示全部楼层
答:要看你审批手续确定的土地使用性质。特别提示:只要不是违章建筑就有补偿,一般的补偿标准,是参照房屋的结构、属性、面积等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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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20 21:50:05 | 显示全部楼层
应按养殖场补偿
详情可来电来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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