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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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22-12-20 22:53: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爷爷奶奶一共2儿子2女儿,2个儿子分家后,爷爷奶奶一直住在分给我父亲的房子里(房产证是父亲名字),后来爷爷在同一个院子里又建了3间南屋房,房产证是爷爷的名字,现在爷爷去世了,奶奶想把这3间南屋房全部给两个女儿,请问没有我父亲的同意,她可以这样操作吗?问题是房子建在我父亲的院子里的。另外,听说现在拆迁补偿都是就按照土地面积算的,那么以后拆迁补偿这三间南屋房应该怎么算?多谢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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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20 22:53:57 | 显示全部楼层
需要你父亲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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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20 22:53:57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你爷爷名下的房子属于他和你奶奶的共同财产,其中有一半是他的遗产,如果没有遗嘱的话,按照法定继承,由你奶奶和你父亲的兄弟姊妹继承;你奶奶只能处理她自己的份额。补偿依照你们当地的征收补偿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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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20 22:53:57 | 显示全部楼层
房产证在你爷爷的名下,也属于你爷爷奶奶的共同财产,你奶奶可以把自己的份额留给你的姑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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