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律师救助!跪谢。

[复制链接]
查看11 | 回复1 | 2022-12-20 23:35: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人于2014年1月3日晚上7时左右开车行经省道撞伤一刚年满60周岁的阿姨,当时第一时间报110和120,至今伤者在三级甲等医院住院两个多月,经医生诊断为弥漫性脑损伤等其他骨折,目前情况就是类似于植物人,但又有点意识,认识自己的儿子孙子等有限的人,医生说恢复情况不容乐观,可能就是到此为止吧,但没有生命危险。交警情况就是:车检说我的面包车刹车单边(车子的刹车皮都是事故前个把礼拜才换的新的,而且都是刚调的刹车,我个人开也是没有发现有这个问题);事故责任书认定我为全责。面包车的情况就是只购买了交强险。现我想请教各位律师的问题为:1、我是否该负刑事责任,因为这种情况肯定构成一级伤残,属于重伤标准。关键是我确实没有经济能力支付医药费了,现在医院花费十几万全部是我借的,真的到了无处可借的地步。2、如果负刑事责任,我该会判多久?3、目前这种情况,律师能否有更好的建议可供操作。比如说(1)对方家庭经济也是非常的困难,能否申请到一些救助基金之类的,如果有该如何操作;(2)伤者当时是去上班路上,但她上班的时间为晚上12时,而当时事发时间为7点多,根据家属反映就是伤者只要是上深夜班都是晚上六点多吃完晚饭就独自一个人步行到厂里休息等待上班;(3)我本人身患一型糖尿病,每天需要自己注射胰岛素,经济也确实困难,当然我知道法律不相信眼泪,我的病也不可以取保候审,我也不是在逃避,只是想在自己能力范围内对双方有利的情况下,尽快解决这事。谢谢,希望尊敬的律师能够充分全面的给我提供意见,非常感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22-12-20 23:35:03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1、不负刑事责任;2、你的交强险可赔偿对方12万元;3、如果车辆尚未取出,可委托别的鉴定机构重新鉴定(最好是南昌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主题

0

回帖

4882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8824836
热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