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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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22-12-20 23:35: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尊敬的律师您好!我是一家烘焙企业驻长沙的业务人员,我于2014年3月6日销售了一台一层的面包煤气烤炉给一家私企,成交金额是一万元整。烤炉于3月10日交付给客户,当时在合同中并未注明该烤炉附带铁支架,可在送达客户的设备中却因为工厂发货人员疏忽,多发了一个铁架给客户,以致客户在搬卸过程中长生极大麻烦(搬运工临时要求加价),还造成客户人员受了点小伤(蹭破了皮)。该企人员最后经过艰苦努力,终于把烤炉搬进了房间。在其后准备调试过程中,因为老城区煤气压力不足而暂停调试。其后,该炉主要使用人以我们的煤气炉不适用较小空间房间,担心煤气燃烧的废气无法排空,尤其是在烘烤食品时,炉门口排出的气体可能会导致人身安全问题为由,提出退货或换货。在请示公司领导后,我于24日正式答复该企退货请求,同意在扣除发货费用500元后,退还该企9500元整。随后,该企人员又提出他们不愿承担货物从长沙发回工厂的费用、手续。他们的理由是:1,我欺骗了他们,说铁架要1000元一个,怎么他们没订购却白送了他们一个?还有该烤炉的重量跟我报给他们的重量严重不符(我报给他们的重量是300斤,可实际重量带铁架一起是240公斤),而且致使他们在搬卸过程中产生麻烦。2,当时请我去看了场地,我却没有告知他们煤气压力不足。3,我没有尽到告知义务,没有提醒他们该烤炉只适用于面包坊和工厂环境。为什么不提醒他们空间较小不适用煤气炉?。就他们的问题我提出了解释:1,多发的铁架确实是发货人员疏忽,公司已经做出了相应处理,多发的铁架免费送给他们。2,管道煤气压力不足,不是我们公司能进行测试的,我公司安装人员会尽最大努力,帮助客户解决压力不足的问题,基本可以保证客户正常使用。3,我公司有非常多的客户,在使用煤气炉的环境上还不如该企业的场地,该企的使用环境、通风条件都基本都达到使用要求。4,我公司产品达到行业最优标准,同时具有两项实用新型专利(ZL962492035煤气燃烧用的燃烧器装置,ZL962412325烤箱排油烟结构)。5,该炉设计有排废气烟道,基本可以保证,在正确安装好排烟管道后,该煤气炉炉门的热气几乎和电烤炉炉门气体成分一致。遗憾的是,该企听了我的解释还是决定要求退机。按照我公司规定,我公司只负责送货到家,不负责卸货,这一条在合同已经注明。现在客户提出不愿承担退货费用及装车手续,因而产生纠纷。现在我提出,我个人承担发回工厂的物流费用,只要求客户把要退回的烤炉按原样钉好包装,送达货运公司即可,就是有点小剐蹭,也不会要求客户承担(这一条我个人写了保证书)。可是,即便这样,客户还是不同意。我想咨询一下,这种情况下,我有没有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这个事件中,我应该承担怎样的责任?盼复!顺祝!2014、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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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20 23:35:54 | 显示全部楼层
协商不成可以诉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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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20 23:35:54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后的责任由法院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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