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父母与子女分户

[复制链接]
查看11 | 回复10 | 2022-12-20 23:40: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们村要拆迁了,父母为农户(均健在),集体土地使用证上是父亲的名字,我还有个姐姐已出嫁,我想跟父母办理分户手续,需到法院起诉,请问除了起诉父母还需要起诉姐姐吗?需要姐姐自愿放弃该房产的承诺吗?(个人认为不需要,因为房产是父母的且均健在,父母有权分配自己的房产,不知对否请律师解答,谢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22-12-20 23:40:10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直接到户籍部门办理即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22-12-20 23:40:10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
直接去户籍管理部门办理即可,无需起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22-12-20 23:40:10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这个需要看当地的具体拆迁政策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22-12-20 23:40:10 | 显示全部楼层
和你姐姐无关,只是你和你父母分家析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22-12-20 23:40:1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用起诉姐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22-12-20 23:40:10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户口的问题法院一般不受理,对于拆迁补偿根据当地的拆迁补偿政策来决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22-12-20 23:40:10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到派出所办理分户手续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22-12-20 23:40:10 | 显示全部楼层
房产属于您父母的财产,您父亲有权处分,其他人无权干涉。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第十六条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第十七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22-12-20 23:40:10 | 显示全部楼层
户口问题可以咨询户籍管理部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主题

0

回帖

4882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8824836
热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