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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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5 | 2022-12-20 23:40: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父亲今年周岁54岁,在单位工作11年,但不是连续的,跳过一次槽,无工伤,现在单位要裁员,我父亲合同到期是今年的3月19号,单位打算不予续签。已经签过两次固定期劳动合同。想请问按照劳动合同或者是浙江省地方性法规来说是不是签订过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必须签订第三次劳动合同?单位有没有权力拒绝续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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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20 23:40:15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次是可以签无固定期限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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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20 23:40:15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裁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与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劳动合同的;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抚养的老人或未成年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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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20 23:40:15 | 显示全部楼层
需要申请工伤认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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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20 23:40:15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违法辞退,可以申请仲裁,要求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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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20 23:40:1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必须签,如果劳动者要求了单位就没权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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