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去年迁到老婆这边,小孩也落户老婆这边,都是农业户口-村里不给分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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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22-12-20 23:50: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们家有六个人岳父、岳母、老婆、我自己、还有两个女儿(大女儿因做心脏手术失败现在植物人状态,我岳父这边就两女儿-是纯女户),我户口是去年年底迁过来的,前两天村里分地给我们按四个人算。村会计(队长是个挂名的,在外地打工,队里事情基本是会计一个人说了算)理由是我是上门女婿没有,我大女儿是植物人状态也没有,后面村书记认为我户口在这里,应该分田土,最后没谈拢(村里有6户是只有两个女儿的纯女户)。今天村会计集结了十几个村民,给他们从队里每人拨款100元找到镇里告状,回来后说是司法所的意思,我们上门女婿都不分田土。请问我应该怎样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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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20 23:50:47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
应当都分地的。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切实维护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益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农村妇女无论是否婚嫁都与男性享有一样的土地使用权利、宅基地审批权,嫁城妇女按照相关政策不能申报户口的,原居住地不能收回已有的土地使用权;嫁城妇女及其随母子女的户口都在农村,仍享受村民待遇。
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详情可来电来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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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20 23:50:47 | 显示全部楼层
请您咨询当地户籍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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