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第2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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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22-12-20 23:50: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劳动合同法》第22条 我在入职的时候签订了一个劳动合同,写明提前离职或私自离职需支付1W元与公司。这个合同主要是针对我们公司内部培训呢的费用!请问下根据劳动合同法22条,在异地的一个连锁店进行的培训能成为公司让我赔偿的借口。!什么叫专项培训费用。指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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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20 23:50:50 | 显示全部楼层
专项培训费用是指公司对员工进行的职业技能培训或者根据公司的需要而进行的特殊培训所花费的必要费用。
根据你表面描述的情况,很有可能要支付必要的公司的费用,但无须承担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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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20 23:50:50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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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20 23:50:50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如公司确为你提供培训并支付相应培训费用的,公司可与你约定违约金,但违约金金额不得超过培训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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