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曲靖麒麟区金座福城业主,合同写明交房子时间是2013.12.31交房.按这个日期我们看了下房子情况,证件不齐,小区内绿化没好,小区分部设施损坏也修好.业务员说等弄好再通知接房子.至到昨天,2014年4月1号,业务员打电话通知本月5号去接房.我们业主同时电话询问过得知证件也不齐全.物业管理费1.5/平/月.请问:1,请求相关部门查实"金座福城"接房相关证件是否齐全2,物业管理费是否合理,怎么计算出来的3,房产公司一直属于违约,违约金应该从哪天算起,要是他们不赔怎么办?4,物业管理费应该从哪天开始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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