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无故追人,导致其摔伤,是否承担法律责任?如承担,请给出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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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12-6-21 10:43: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警察法第九条 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经盘问、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经该公安机关批准,对其继续盘问: (一)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 (二)有现场作案嫌疑的; (三)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 (四)携带的物品有可能是赃物的。张三的逃跑行为可以被认定为第(三)点: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 警察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追赶张三是为了将其带回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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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6-21 10:43:09 | 显示全部楼层
只不过是个假设,实际不可能发生,1张三已经摔成植物人了,他怎么证明是警察追他??2如果说有目击证人,该目击证人只能做为证据的一部分3警察不可能承认是他的追逐造成张三受伤,你作为原告怎么证明??4你逻辑思维和入事角度有问题,法律有没有规定警察可否无故追人,和这件事一点毛关系都没有,你研究这个有什么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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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6-21 10:43:09 | 显示全部楼层
警察是在夜巡,是在执行公务,维护社会治安,我认为其是否穿着警服佩戴警徽等公务装备,让人一目了然的认为是执行公务的警察为本案首要考虑的因素,另为考虑的是警察在追的过程中有无危害到张三,能否证明是警察在追的过程中的不当行为导致张三摔倒受伤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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