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生病、病逝,外地亲友去探望、吊唁,交通费用单位给报销吗?

[复制链接]
查看11 | 回复1 | 2012-6-21 11:34: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不给报销,如果是国有企业,根据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等问题的通知》规定,职工本人结婚婚丧假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1—3天的婚丧假。根据1980年2月20日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给予1至3天的婚丧假;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但是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非国有企业:目前国家还没有对非国有企业职工婚丧假作出具体规定,只是各地有地方规定,并且为了鼓励计划生育,各地对大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主题

0

回帖

4882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8824836
热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