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江苏泰兴的,2010年9月份在厂受工伤,后来鉴定为8级伤残,我现在已经递交辞职信进行索赔,请问我能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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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13-3-7 09:02: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2.我们单位是按工伤职工受伤前3个月的平均工资来发放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加班费等除外)。3.工伤赔偿:(1)如果继续在单位工作,不辞职的话,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8级工伤为11个月本人工资。(2)如果选择辞职不干了的话,在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同时,还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江苏省是根据伤者年龄来计算待遇的)。具体的金额有你们当地制定,地区不同,赔偿额度也不同,你可以拨打12333咨询一下你们当地劳动部门。4.如果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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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3-3-7 09:02:58 | 显示全部楼层
555555555555我也想知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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