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抚恤金的划分

[复制链接]
查看11 | 回复1 | 2013-3-10 15:18: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1年8月1日起 民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11〕192号):调整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自2011年8月1日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调整为: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上述明确了抚恤金是“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至于补助,应该属于本人生前的离休费或补贴,应当属于遗产。在分配上,基于特定身份而产生的抚恤金,不是给予死者的,也不是死者生前的财产,故不属于遗产的范围,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对抚恤金如何分割,法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主题

0

回帖

4882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8824836
热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