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亭湖区金双龙纺织有限公司老板与本人一开始谈的是一个月结一次工资,现在过来半年他私自扣了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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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13-3-13 14:36: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也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被克扣的工资及其25%的额外经济补偿金。另外,看你的描述你和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它劳动者的证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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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3-3-13 14:36:24 | 显示全部楼层
找劳动局部门!实在不行,起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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