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个用人单位做了7年,劳动合同签的是永久的,如果用人单位不要我了,这个怎么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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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13-3-11 20:05: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用人单位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或者说辞退、开除你)分以下三种情况,你自己对照下属于哪种情况,应该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而没有支付给你的,可以在1年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详细咨询可以联系我:1、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的,你没有过错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你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2个月的本人工资,2N;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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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3-3-11 20:05:37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司敢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你可以选择:1、要赔偿金——用工之日起计算的每年一个月的平均工资(最近12个月平均的)2、恢复劳动关系——可以得到仲裁期间不上班的工资(这个是有后患的,以后穿各种小鞋穿到你要哭的……)------仅供参考请找当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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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3-3-11 20:05:37 | 显示全部楼层
他敢开你就直接找当地劳动仲裁呗,也不要他赔,就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这样用人单位会找你谈离职赔偿的,这时候你就可以跟他谈N(工龄)+X(你们能达成共识的数字)个月工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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